齐鲁网报道 人大代表毕宏生:公安应将医疗场所作为特殊场所监控
齐鲁网北京3月4日讯(特派记者 张帅)近年来,因为医患关系而导致的暴力伤害事件屡屡见诸媒体报道,全国人大代表、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院长毕宏生在做客齐鲁网北京演播室《两会大家谈》时表示,这其中的原因既包括经费和科普问题,同时也与医患双方沟通不到位,部分医院单位面对医闹“息事宁人”的处理方式不无关系,他建议应该在加强沟通提高医疗水平的同时,将医护关系当中存在的问题引入法制化的轨道上进行解决。
据了解,国家卫生部、公安部曾在2012年5月联合印发《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2013年公安部、卫计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但是实施专项行动以来,医疗场所的恶性伤害案件仍频频发生,仅2014年2月就发生了齐齐哈尔市患者杀害耳鼻喉科主任事件、南京市口腔医院护士被打致伤事件、浙二医院护士被打导致流产等事件,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引起了国内外的关注。
毕宏生分析,导致医患纠纷事件不断增多的原因,一方面在于由于国家目前还无法实现免费医疗,医患纠纷中难免牵扯到一部分经费的问题。另一方面则在于社会对于医疗工作的科普比较匮乏。
“临床医学并不像工厂生产一个模具产出的产品都是一模一样的,同样的疾病和药物应用在不同人的身上效果可能是不同的”,在毕宏生看来,很多时候对于医疗知识的普及程度不是很高导致很多时候患者和医生之间往往会产生误会。毕宏生表示,目前临床初期诊断一般只能做到70%一期的诊断,很多疾病在发展过程初期难以暴露,相同的症状也可能是由多种不同的疾病引起。
毕宏生表示,绝大部分医患纠纷并非医疗事故和差错引起,主要是医患沟通不畅,对医学缺乏客观认识以及患者不切实际的期望没得到实现后心理失衡所致。
同时他也指出,除去一部分确实存在问题的案件,还有少数患者则是通过采取“医闹”的方式胁迫医院,导致很多医院出于息事宁人的目的最终给钱了事。毕宏升认为这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部分患者,甚至导致一些地方出现了以“医闹”为目的的利益集团。
毕宏生建议在处理这些案件时,所有医患纠纷应严格按照医患纠纷的法律程序办理,伤害案件应严格按照刑事犯罪的程序和适用法律办理,不能以不满意治疗效果为由实施恶意伤害,任意践踏法律,也不允许把刑事案件归类为医疗纠纷。
考虑到医生需要安静有序的工作环境,毕宏升认为医疗场所应作为特殊的公共场所,得到公安机关的密切监控和巡视。
同时作为医务部门,毕宏生提到要加强行业自律,与患者保持良好的沟通,同时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保证对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的质量。
据了解,国家卫生部、公安部曾在2012年5月联合印发《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2013年公安部、卫计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但是实施专项行动以来,医疗场所的恶性伤害案件仍频频发生,仅2014年2月就发生了齐齐哈尔市患者杀害耳鼻喉科主任事件、南京市口腔医院护士被打致伤事件、浙二医院护士被打导致流产等事件,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引起了国内外的关注。
毕宏生分析,导致医患纠纷事件不断增多的原因,一方面在于由于国家目前还无法实现免费医疗,医患纠纷中难免牵扯到一部分经费的问题。另一方面则在于社会对于医疗工作的科普比较匮乏。
“临床医学并不像工厂生产一个模具产出的产品都是一模一样的,同样的疾病和药物应用在不同人的身上效果可能是不同的”,在毕宏生看来,很多时候对于医疗知识的普及程度不是很高导致很多时候患者和医生之间往往会产生误会。毕宏生表示,目前临床初期诊断一般只能做到70%一期的诊断,很多疾病在发展过程初期难以暴露,相同的症状也可能是由多种不同的疾病引起。
毕宏生表示,绝大部分医患纠纷并非医疗事故和差错引起,主要是医患沟通不畅,对医学缺乏客观认识以及患者不切实际的期望没得到实现后心理失衡所致。
同时他也指出,除去一部分确实存在问题的案件,还有少数患者则是通过采取“医闹”的方式胁迫医院,导致很多医院出于息事宁人的目的最终给钱了事。毕宏升认为这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部分患者,甚至导致一些地方出现了以“医闹”为目的的利益集团。
毕宏生建议在处理这些案件时,所有医患纠纷应严格按照医患纠纷的法律程序办理,伤害案件应严格按照刑事犯罪的程序和适用法律办理,不能以不满意治疗效果为由实施恶意伤害,任意践踏法律,也不允许把刑事案件归类为医疗纠纷。
考虑到医生需要安静有序的工作环境,毕宏升认为医疗场所应作为特殊的公共场所,得到公安机关的密切监控和巡视。
同时作为医务部门,毕宏生提到要加强行业自律,与患者保持良好的沟通,同时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保证对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