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视网膜病变患者接受激光治疗,利大于弊
临床上,眼科医生经常会遇到一些糖尿病视网膜病变患者,眼底出血、增殖,视力基本丧失。问其为何不早做激光治疗?多数患者其实并不是不知道自己眼底有病变,而是治疗不及时所致。有的患者在听说激光有引起视力下降的风险后就放弃激光治疗;有的则是治疗了1-2次后,视力有下降放弃继续治疗;更有甚者,误认为激光治疗后视力下降是医生把眼睛打坏了……
那么激光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呢?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山东施尔明眼科医院)的专业眼科专家介绍,首先我们必须明确激光是目前治疗糖尿病视网膜病变最好的办法,也是确切有效的办法。它可以使视网膜缺血的区域得到改善,使已出现的新生血管由于得不到足够的氧而消退。而新生血管是糖尿病视网膜病变最终走向失明的关键因素。
因此激光的治疗是非常有必要的,即便有些患者可以先采用其他方法,如眼内注射抗新生血管药物等,但最终也需要激光治疗让眼底稳定,保持视力。通常完成全视网膜光凝需要4-5次,个别的患者可以2-3次完成。
值得注意的是,激光治疗前医生一定要同患者交待有引起视力下降可能,原因有二:一是激光治疗后可能引起或加重黄斑水肿;二是激光治疗可能引起周边暂时性视物发暗。激光治疗后的黄斑水肿并不少见,延长激光治疗间隔时间可以减轻水肿的程度,或者在完成激光治疗后再针对黄斑水肿进行治疗。激光治疗后周边视物发暗与激光斑烧灼有关,一般3月到半年后可以部分恢复。
须知,任何治疗都有利弊,同任其病变自由发展,最后到新生血管性青光眼等需要手术或无法手术的程度,直至失明相比,坚持完成全视网膜光凝肯定是利大于弊的。